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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廖卿惠博士

原文: http://www.iclei.org/fileadmin/PUBLICATIONS/Briefing_Sheets/SDGs/02_-_ICLEI-Bonn_Briefing_Sheet_-_SDGsandCities_2015_web.pdf

 

何謂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2000年聯合國簽署通過之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至2015年正式到期。2012年聯合國於里約地球高峰會(Rio+20)中決議,以永續發展目標(SDGs)代之,擔綱未來15(2013-2030)之永續發展主軸。此SDGs20159月完成決議,其中包含17項目標(Goals)169項標的(Targets),並於201611日正式啟動。

SDGs要成功,在政治格局上,必須對城市與地方行動更包容、更支持,讓城市有更多的展現力,包含資料選擇、綜合性目標制定和追蹤指標等。

 

何以城市是SDGs得以成功的主要關鍵?

  • SDGs的發展背景,在全球急遽擴張的都市化進程下,現今城市代表了全球1/2以上的人口,2/3以上的經濟力和3/4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SDGs的執行與應用當然不能漏掉城市這個重要的主體。在SDGs中,明訂城市章節: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推動兼容、安全、韌性與永續的城市發展。然而,就整體的永續發展議程來看,SDG11不只事關城市,更是種以城市為基礎,並向城市間、城郊區間和區域間相互串連的概念。

事實上,關於城市/都會的挑戰在全球發展的進程中,一直佔有一席之地,而這些挑戰也同時帶動城市與地方政府不斷尋找新的創新、機會與解方。

 

  1. 國家需要城市來達成SDGs:城市議題不僅同時涵蓋了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範疇,幾乎所有的永續議題都可在地方層級中尋得,如地方政府、社區與產業等皆然。現今城市代表了全球1/2以上的人口,2/3以上的經濟力和3/4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此外,城市中產生資源爭奪與不公平現象的風險也較鄉村區高。因此,都會/城市SDG其實是國家是否達成SDG之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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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城市是個動態系統,涵蓋並可動員多數的利害關係部門:涵蓋了整個城市裡的利害關係部門,如地方政府、社區與產業等。而其中隱指需要讓這些部門間可以在社會經濟等面向上,彼此的連結、兼容、跨部門的合作與創新融合,方能尋得對地方、國家、地球有利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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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城市是永續發展解方的孕育場:現代許多重要的發明和應用,都是為了解決城市的需要而衍生而出,如現代化的上下水道、水管理系統,油氣供應鏈與電網,城市交通運輸發展等。更甚者,城市較容易獲得資源也讓城市具有更多的潛力。綜觀城市並聚焦城市在永續發展觀察上,實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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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城市可以有效加快並擴大解決方案的應用:除了全球活動的地方應用之外,城市的活動連結也可以影響全球在永續議程上的發展。當今有極多絕佳案例,顯示在城市中的公私夥伴關係和社區合作等,都可以透過城市間的連結與複製,更有效的加快並擴大解決方案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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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城市可以有效改變世界:城市需要為70%以上的GHG排放負責),但若能一併解決這些問題,也表示是積極的影響50%以上的全球人口。若能從現在開始就針對未來即將成形的新城市型態進行未雨綢繆式的設計與規劃,城市治理可以更有效的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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